罹患罕見疾病的英國男嬰查理.賈德的父母十三日再度前往倫敦高等法院提出新證據,要求法官允許靠呼吸器維生的查理前往美國治療。
查理的雙親不認同「大奧蒙德街醫院」針對他們十一個月嬰孩所做決定。這所英國最知名兒童醫院的醫療團隊認為,美國的實驗療法幫不了查理,反會讓他受苦。查理罹患罕見的基因粒線體疾病,以致腦部受損無法自主呼吸。院方表示,此病目前無藥可醫,應關掉查理的呼吸器。
查理的雙親十三日在法官質疑他們說詞不一致後衝出法庭,父親克里斯重拳搥桌,母親康妮.葉慈大喊:「我們表明他並沒有受苦或疼痛,如果他有,我們不會在這裡為他搏鬥」;語畢,兩人奪門而出,離開法院。
查理的雙親為兒子奔走,但他們無權做決定。英國法律規定,當病患無法為自己發聲作主,而家屬不同意醫生對這名病患的治療方式時,法官必須介入裁決。在這起案例中,兒童權利是關鍵,法官將研判查理是否受苦,以及醫療有多大成效。
倫敦大學健康照護法教授蒙哥馬利說:「不像美國,英國的法律著重保護兒童權利,但美國是全球唯一沒有加入聯合國『兒童權利公約』的國家,且不認為兒童擁有獨立於父母之外的權利。」他認為,雖然查理父母的觀點值得參考,但不會是法官裁決的依據,查理的權利及相關必要證據才是裁決關鍵。
負責此案的法官法蘭西斯四月的裁決結果偏向醫生判斷,但表示將會考量所有新事證。
聯合新聞網